关于寄往【土耳其】的清关要求更新的通知

2018-12-01

接承运商通知,所有寄往土耳其的货件,进口货物的收件公司或者个人应与运单及发票上的收件人保持一致。如需更改收件人信息,须向土耳其海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进行正式申请(如:原收件人及新收件人的解释信函、新收件人信息的发票、身份证复印件、签名等),并会有罚款产生。


各位发件人在寄运货件前请认真复核,务必按照上述要求执行;我司在安排出口时不保证复核上述要求或资料,如因未符合上述要求或缺少上述资料导致的退运或其他后果和费用均由发件人一方全责承担,请知悉。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